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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TWA讀到
假如你的右手使你犯罪,把它砍下來,扔掉!
損失肢體之一比整個身體下地獄要好得多。
-馬太福音5:30
同理可推,
假如我的腦袋使我犯罪,把它砍下來,扔掉! 腦殘比整個身體下地獄要好得多。
喔~~~
寧可過腦殘人生也不能做不該做的事情對吧?!
最近有大難臨頭的不安全感。
幸好在心底有一種確認,
知道禮拜日去了SOPR後,
或許又會回到軌道上了吧。
回不去我就真的是...............
恩~ 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。 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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